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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 规范建设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浦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来的摸索运行,从无到有,现已发展到30余家,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当地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提高了社员的专业化水平,增加了社员的收入。近年来,中央省市一号文件都提出了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给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政策的保证,现就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调研如下:
一、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我县自2002年8月创办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来,发展速度较快,截止2007年6月底止,共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注册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农民社员股本170余万元,在30家合作社中按行业可分为种植业23家,畜牧业3家,其他4家,涉及产业有粮食、蔬菜、畜禽、蚕桑、竹笋、茶叶、水果、渔业、农机等种养殖和服务业;其中跨乡镇7家,本乡镇范围23家;省级示范性合作社2家,市级示范性合作社4家;三星级合作社3家,二星级合作社6家,一星级合作社6家。现有社员2674户,共带动农户7281户,联结基地面积3.15万亩,06年经营服务总收入844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其是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组织化经营,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步伐,增加了当地农户的经济收入,并逐步形成了依托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了农产品加工基地形成。目前,全县共有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30余个,注册农产品品牌10个,成为我县实施“产业化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2、以合作社为平台,带动农户,增加农民收入。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品通过合作来形成相对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实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谈判地位,增加农民收入,如黄宅镇前陈的葡萄种植产业,以“紫莹”、“蒋才文”两个葡萄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规范化操作,产品品质有了极大提高,葡萄价格也有了可靠保证,每亩每年可增收5000元左右,社员增收达1000余万元。再如依托山区高山蔬菜种植产业的壶江源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从原来的杭坪镇寺坪村一个村的高山蔬菜种植,发展到现在覆盖全县各个山区乡镇,现檀溪、中余、大畈等乡镇以及相邻的建德、桐庐等县市的山区农村均有合作社的生产基地,直接带动了全县高山蔬菜产业的发展,极大的增加了山区农民的收入。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专业合作社这个平台,我县农民可增加收入一个亿。
3、运作上强化统一服务和销售。一是合作社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的需要,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部分合作社也统一开展运输、储藏、加工服务,如壶江源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就建有占地30余亩的脱水干菜加工厂和库容为4500立方米的蔬菜储藏鲜冷库,有较为齐全的加工、储藏、运输设施。二是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服务。合作社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一些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三是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从调研情况看,大部分合作社都注册了自己的商标,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部分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如“壶江源”高山蔬菜,“江南第一家”葡萄,“紫莹”葡萄,“潘周家”手工面等,合作社积极开拓市场,统一销售社员产品比例在80%以上,如杏军肉鸡专业合作社达到100%。四是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由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4、合作社的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规范。一是规范了注册登记,健全了内部各项制度,部分合作社通过变更或重新登记,对合作社名称、注册资金、股金认购、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合作社章程,建立了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制度。二是合作社股金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日趋规范,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大部分合作社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并建立了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实行民主管理。
二、主要做法与措施
1、政策扶持力度较大。县委县府为鼓励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多次出台支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根据《浦江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浦江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意见》,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一年以上,经考核运行正常成效明显的,给予1万元的开办费补助;被评为省、市、县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当年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规模较大带动农户较多(订单形式带动农户200户以上,种植面积400亩以上),年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社,一次性给予6至12万元的补助;对合作社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贷款利息40%的贴息补助;另外,对农产品基地建设,申报名优农产品,无公害基地,绿色有机食品的评审,农产品创牌等都实行扶持和奖励政策;这几年我们还积极组织我县规模较大、运营较规范的合作社申报省级项目,现已有三角潭桃形李专业合作社,花桥金丝草专业合作社,壶江源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等,获得了省级项目资金扶持,今年我们又组织申报了紫莹葡萄专业合作社的省级项目。
2、加强指导和服务。县农业局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每年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县农经站对如何组建好规范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有益的引导,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此项工作,站内每个农经干部联系2个以上合作社,并在各乡镇(街道)建立了合作社辅导员制度,每一家合作社都落实了一个辅导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发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和合作社示范章程进行指导。特别是对部分专业合作社股金设置不合理、内部组织机构不完善、运行机制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指导和纠正,并积极在资金、税收、用地、供水、供电、科技、人才等方面,为合作社创造条件,帮助合作社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合作社的规范化程度和运行质量。
3、加强培训交流。为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县农业局多次召开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交流会,宣传中央、省、市、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试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从合作社章程和制度、股金设置、组织机构、社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运作上进行规范;通过交流沟通,对我县合作社在经营发展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和难题进行了探讨,交流了一些好的建议和做法。
三、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虽已有一定规模,但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农业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形势相比,与农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建设现代化农业的要求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当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
1、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目前,我县单家专业合作社社员平均仅40余户;平均每家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5万元,规模大的专业合作社,如壶江源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也只有12万元,可见,全县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活动比较松散,组织能力弱,统一服务和销售能力不强,缺乏凝聚力和带动力;而且部分合作社又缺少管理和市场营销的人才,市场信息闭塞,甚至对市场的研究有时也处于盲目状态,价格的控制力不够,不确定因素大,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明显偏低,如去年蔬菜价格下跌和发生禽流感使高山蔬菜和杏军肉鸡两家专业合作社遭受惨重损失。
2、运行质量不高,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合作社还处在初始阶段,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合作社股金设置不符合《条例》规定,有的社员没有股金,有的民主管理流于形式,有的财务管理混乱。有的合作社发起人所认购的股金大大超过股金总额的20%,而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所占比例过低;财务管理方面,大部分合作社未按《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试行)》进行会计核算,而只登记流水帐,经济账目往来发票不正规,打白条等现象依然存在,极不规范。另外,大部分合作社未建立盈余返还机制,与农民的利益联系采取简单的买断式或订单式;还有个别合作社创办目的纯粹是为获得政府扶持资金,成立之后未真正运作过。
3、合作社运行中资金比较欠缺。从我县30家合作社内部资金的来源看,主要还是社员股金或会费,以及政府的扶持资金,真正来自合作社本身创收的资金还比较少。资金成为合作社发展壮大的一大瓶颈,体现在社员购买大型农机或扩大再生产规模时,或在向农户收购农产品时,筹集资金难;而向金融机构借贷时,由于缺少金融部门所要求的条件,金融部门认为市场风险高,均不愿意向合作社提供贷款,合作社享受不了涉农贷款规定的优惠条件。在调研中了解到,社员在生产过程中碰到资金困难时,小额资金还可以在合作社内部调剂解决,但是一旦要扩大再生产或更新产品,则往往体现为资金无着落的情况。如我县茶叶专业合作社的一些社员,由于添置制茶设备花费高,更新茶叶新品种周期长成本高,受资金的影响,大多茶农不愿意投入更多的钱,影响了茶叶品质的进一步提升,制约了茶农增收的好渠道。另外,部分合作社由于资金缺乏,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自身生存能力也比较弱。
4、合作意识欠缺,品牌难以做大做强。在调查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存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不紧密,社与社之间关系不和谐等现象。一是合作社内部不和谐,主要体现在合作社社员小农意识浓厚,大局观不强,仍存在着为一时之利而不顾合作社形象,影响合作社整体品牌的创建。如壶江源高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向基地收购蔬菜时,部分农户以次充好要求合作社收购;但碰到蔬菜畅销时,就不顾与合作社的收购协议,擅自销售到其他地方,严重影响了合作社品牌质量的提升。二是合作社之间,体现为关系不协调,对外存在一品多社,品牌不统一,甚至相互拆台,竞相压低价格等想象;对内社与社之间信息封闭,技术不共享等,导致自己的品牌打不响,甚至出现了为人作嫁衣的现象。
四、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调研后的建议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法律地位已经确立,政策环境大为好转,农民积极性高涨,针对我县合作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贯彻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的意见》(浙农经发[2007]3号)文件要求,坚持量的发展和质的提高并举,进一步在资金、技术、培训上加大扶持力度,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更加规范,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市场主体,发展合作社是新时期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的重要途径,是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现实需要,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和规范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使全县主导产业生产尽快形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网络。另外,为了让我县农民对合作社有更深刻的认识,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可以在《今日浦江》、《浦江农村科技信息》、浦江电视台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并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运行情况做相关报道,使全县农民、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特征、功能与作用有一个更深的认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通过引导实施品牌建设,扩大合作社的影响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组织农民参加各种先进适用技术的培训,提高技术的到位率。今年,我县已选择了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实施单位,争取在“十一五”期未全面建成“五化”合作社。
2、 强化指导和服务,提高合作社自身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度,确立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合作社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结合作风年建设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合作社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合作社解决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合作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等方面的培训和交流;推行合作社星级管理,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统计、考核及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水平。
3、 理顺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合作社发展环境。要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管理效率;强化政策扶持,对产业规模较大,社员带动较多,服务设施较全,利益联结较紧,市场品牌较响的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加大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切实帮助合作社解决资金困难;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体系优势,加强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逐步将合作社建设培育成为具有民主的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合理的利益分配联结机制的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的市场主体,全面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统计一科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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