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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我县城镇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据县城调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首季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0%,首次单季突破五千元大关;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57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
一、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1-3月份,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6199元,比去年增长17.0%。从收入构成看,四大类收入实现了全面增长,来源多元化特点更加明显。
(一)工薪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3630元,同比增长8.8%,人均净增293元,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8.6%。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3486元,同比增长5.7%;其他劳动收入143元,同比增长280.9%。从推动工薪收入增长的因素来看,既有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增加等相关政策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也有因企业用工紧张、从而推动工资水平提高的因素。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据调查,一季度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36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22.0%。其中:由于我县城镇居民中从事经营活动的较多,个体及私营经营净收入达到人均1150元,同比增长22.8%。
(三)财产性收入增长最快。随着城镇居民家庭金融和住房等资产的增多,投资理财意识的加强,以及投资理财渠道的拓宽,一季度居民家庭中由利息、股息与红利收入等构成的财产性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88.1%,人均为160元,增速居四大类收入之首。主要原因是随着近期股市的转暖和利率水平的提高,导致居民家庭的股息与红利收入、利息收入大幅增长,人均分别为118元和4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8.0%和648.7%。
(四)转移性收入增长提速。一季度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0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16.9%。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人均为424元,同比增长2.3%;以节日间人情往来为主的捐赠收入为人均307元,增长43.9%;赡养收入人均为108元,增长15.8%。这三项构成了转移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推动转移性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因素。
二、消费层次不断提升
今年一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57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六增二降”格局。
2007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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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元) |
增长(%)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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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性支出 |
4577 |
25.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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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 |
984 |
29.6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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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食品 |
1041 |
15.5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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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衣着 |
415 |
-7.1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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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
143 |
-2.5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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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医疗保健 |
264 |
54.5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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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交通和通信 |
1871 |
50.0 |
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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⒍教育文化娱乐服务 |
497 |
3.8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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⒎居住 |
263 |
44.9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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⒏杂项商品和服务 |
83 |
4.9 |
1.8 |
(一)食品消费支出有较快的增长。1-3月份我县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1041元,增长15.5%。食品支出增幅如此之高,为近年所罕见,据分析,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受同期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前三个月我县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5%,但食品类价格却同比上涨6.0%,尤其是油脂类、肉禽及制品类、蛋类价格涨幅均为两位数,分别同比上涨高达29.1%、17.9%和25.2%,其他如粮食、干鲜瓜果和菜类的价格涨幅也不小,分别为4.6%、4.2%和3.1%。食品价格的全面上扬,直接带动了居民食品支出的增长;二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在外用餐的花费明显加大,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在外用餐支出253元,比上年增长27.1%。
(二)交通支出是拉动消费性支出增长的最主要因素。前三个月有3%的家庭购买了家用汽车,导致购买家庭交通工具达人均1342元,同比增长41.7%。同时随着交通工具拥有量的增加,相关费用也大幅上升,仅 “交通工具服务支出”就达到人均222元,是去年同期的4.4倍;燃料支出也快速增加,人均达63元,同比增长103.2%。此外人均通信支出199元,同比增长24.8%,主要是因购买电脑而导致宽带初装费、月租费等通信服务费用增加。截止到3月底,我县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8辆,比上年同期增加6辆;拥有电脑52台,比上年同期增加6台;拥有助力车58辆,比上年同期增加9辆。
(三)医疗保健支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1-3月份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65元,同比增长54.5%。其中药品费支出15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0%,“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变,大额医疗费用的支付给部分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生活质量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另外,滋补保健品消费有所趋热,本季度人均支出84元,同比增长25.4%,反映出居民“以补养身”的观念逐渐加强。
(四)居住类消费有所抬头。一季度城镇居民居住支出为2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9%。首先是住房装潢稳中有升,前三个月人均支出925元,同比增长53.3%。其次,不少现住房已经老化需要重新修葺或翻新,用于这方面的支出也达到人均32元,是去年的10.5倍。
(五)娱乐文教服务支出增势平稳。一季度人均支出497元,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增幅为3.8%。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一是文化娱乐用品消费热度不减,人均支出171元,同比增长23.0%;二是非义务教育学杂费逐年攀升,人均支出达84元,同比增长127.0%,人均净增47元,除了调查样本中接受非义务教育的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外,收费水平的上涨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三是居民家庭在成人教育上越来越舍得花钱,这方面的开支比上年同期增长171.4%。
(于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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